据了解◆★◆◆■,《通知》对从压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、明确许可职责界定◆◆■◆◆★、明确现场核查主体、明确现场核查情形★◆■、规范桥梁荷载验算要求、严把高速公路“入口”关及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七方面进行了重点规范★■★■★。如《通知》中第二条提出,加强部省数据共享■◆◆,着力解决同一车辆重复问题,即同一车辆最多可以申请2张《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》,逐步实现同一时段只持有1张有效《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》★◆■■◆;第七条明确了省级、市级、县级许可职责,即★◆★■:省级负责跨省和跨市大件运输受理并审批,市级负责跨县大件运输受理并审批★■★,县级负责县内大件运输受理并审批;第八条中指出,要加强经办人身份信息审查和核对,即同一个经办人只能为一家运输企业(业户)申请《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》◆◆,坚决防止“黄牛”违规代办。第九条,明确对安徽省辖区内起运的Ⅲ类大件运输车辆进行100%现场核查,对Ⅲ类大件运输车辆以外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公路完好★■■★★、安全、畅通情形的大件运输车辆,加大抽查力度■★■■★;对申请的车货总质量或总体外廓尺寸接近跨类临界值的★★★◆◆■,进行重点抽查。
大件运输是指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,由于所载货物多属于超高超限的工程设备或材料,运输过程中可能会对公路基础设施或公路安全产生一定影响,因此在货物上路前,主管部门必须对车辆车型■■、装载方式等进行审批,还要对车辆行驶的时间、路线和速度进行规定,甚至还要求专门配备车辆对超重超规格车辆进行护送。
值得一提的是,《通知》明确将继续加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■★★■■,指出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■◆★★■,逐步探索提供简化核查等便利★◆◆;对信用等级较低的企业,加大现场核查和通行检测频次。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■◆■★★、伪造《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》等严重违法失信企业、车辆,列入黑名单,限期1年内不得在安徽省申请大件运输许可◆★★。